广东护士资格证注册
为加强对护士行业的执业准入控制,保证护理行业执业人员的水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护士执业考试简称CLEN。考试的目的是评价申请者是否具备护士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在中国进行护士执业活动的资格。 据了解,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模式,分中、西医两个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五个科目。 报考条件为: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 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该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部门承担本地区的考试实施工作。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凭此证书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明确我省护士执业注册的具体办法与程序,现就我省贯彻实施办法提出如下具体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注册审批机关 全省护士执业注册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及管理工作。省卫生厅负责审批护士执业注册和重新注册申请;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由其所在或拟执业医疗机构的注册登记机关,即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核准。 二、注册申请 (一)执业注册申请 1、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下同)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 (9)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逾期3年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拟执业医疗机构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含综合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办理程序 (1)医疗机构收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录入护士电子信息,集体将本单位申请人材料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湖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员一览表》(见附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省部直及市州三级医院直接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开出受理通知单。 (2)省卫生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注册和不予注册决定。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打印护士成绩单。 领取或打印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准备其他相关材料(护士执业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把上述材料交到医院,由医院统一去卫生局注册,或自己带上述材料去卫生局注册护士执业证。
不是统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