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招聘
继甘肃省村卫生室转卫生院派出机构,村医全部转职工的政策发布后,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传来利好消息。 《通知》提出大力实施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八大工程”:乡村能力提升工程、三级创建提升工程、妇幼服务提升工程、中医振兴提升工程、公共卫生提升工程、远程医疗提升工程、健康养老提升工程、党建引领提升工程。 重磅消息!村医拿到这个证,给编、给房 在乡村能力提升工程方面,有一项改革措施振奋人心:将全省已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村卫生室医务工作人员纳入县域医共体编制(备案制管理),并为其中获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在县城提供“岗位性公房”。 简单来说,就是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有村医证就能解决编制,如果还有执业医师证,还能提供住房。 村医纳入县域医共体编制管理是“县聘院编乡管村用”的典型做法,既破解了基层人才缺乏的窘境,稳定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同时还能为更好地实现分级诊疗铺路。 加强人才培养,500名执业(助理)医师入驻村卫生室 每年培养(引进)执业(助理)医师3500名(其中定向到村卫生室服务500名),注册护士3800名。2020年,为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招聘1名特岗全科医生。2022年,实现30%的行政村卫生室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优先覆盖传统村落)。 图片截取自:《贵州统计年鉴2018》 从贵州省最新的统计年鉴来看,该省目前村卫生室人员数为37539人,而卫生技术人员数仅为2430人。每年500名执业(助理)医师的入驻,意味着以后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队伍不仅有一个量的增加,还有质的飞跃,很大程度上改善基层尤其是农村医务人员的整体业务能力水平。 另外,《通知》明确将培养全科专业订单定向本科免费医学生1500名、专科免费医学生1000名,培训“5+3”全科医生2000名、“3+2”助理全科医生1000名;为全省50%的乡镇卫生院引进妇产科和儿科人才。 从基层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向可以看到:一方面,助理以上水平的医务人员已经成为未来基层领域的重要补充力量;另一方面,全科、妇产科、儿科作为重点引进人才的领域,提示我们基层热门专业昭然若揭。 政策不会亏待追求进步的人,村医应有自己的未来规划 基层医疗这片孕育着希望的土地,正在焕发勃勃生机。不仅是贵州,这些年在稳固基层医生特别是乡村医生队伍上,很多地方政府都提供了极为有利的保障: 山西大同对在村卫生室执业且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给予专项补助,具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普通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0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200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800元,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医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 山东青岛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办公厅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前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年龄在45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镇(街道)卫生院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同等待遇。 海南琼中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曾出台《乡村医生支持计划》,招收有意愿从事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琼中籍农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进行培训,学员毕业后经考核合格的安排在乡村医生岗位任职,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村医,实行定向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随着县乡村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未来乡村医生身份和地位将有一个实质性的转变。只要考取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证还是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或者执业医师证,未来一定是有所值甚至是超出所值。 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备战在即,忙碌的工作和学习生活中,还在愁找不到题库刷题吗?还在为不知如何开始备考而苦恼吗?卫人机考是你最好的选择! 卫人机考是一款手机版的人机对话学习系统。它是集机考、刷题、模考、看课、阅读等学习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型学习APP。随着人机对话模式不断的推行,人机对话模式已经成为执业资格类考试必然趋势。卫人机考能够真实的还原“人机对话”模式,模拟机考环境,带你提前感受考试氛围。另外针对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了海量模拟题、历年医师资格考试题为你的复习保驾护航,不管你是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还是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都可以在这里轻松备考轻松刷题,而且AI智能学习总结功能会根据你的近期学习情况给出专业的复习计划,帮你查漏补缺让备考更高效。
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村卫生室或卫生院一年以上工作经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也就是说只要你已在乡镇卫生院(含在编人员、临聘人员)或村卫生室(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就符合报名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第一个条件了。第二、学历,报名门槛为中职(中专)学历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应该难不倒大部分乡村医生了,因为毕竟大部分乡村医生都是从事基层医疗几年、几十年了,那么第二个报考条件就是学历,其中报考门槛为中职(中专)学历。(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中医(专长)医师和乡村全科医师资格证其中的一种。这四项执业资格是衡量优等、优秀村医的条件标准,因此只有拥有其中之一的乡村医生,才可以参加基层公立医院的招聘。在目前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新增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这是国务院办公厅为乡村医生通往执业医师资格开辟了一条“绿色通路”,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将逐渐取代原有的乡村医生证。
你好,圣才学习网为您解答: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可以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可以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可以申请参加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可以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经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以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十、1998年6月26日前已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2000年前参加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而不合格者,仍可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2000年以前未申请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的,今后不再受理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申请。 十一、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十二、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其他类别的医学专业学历者,可按规定在所跨类别的专业工作岗位上连续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临床类别医师报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除外。 十三、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十四、在军队企业所属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作为地方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驻地附近考点办公室报名,并参加相应考试。 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在编人员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可参照地方报考人员按规定在地方报考。 十五、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十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卫生管理系的大中专毕业生;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的;1998年7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2000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2004年1月1日以后,非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取得医学专业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 十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试用机构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认定。 十八、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第三次(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除需提供原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外,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6个月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九、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定的考核机构出具的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考核合格证明连续两次(两年)有效。 二十、年度实践技能考核合格,而医学综合笔试不合格,其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不作为以后年度参加医学综合笔试的依据。 二十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作为特殊群体另行制定考试办法。 二十二、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以及取得中国(不含台湾、香港、澳门)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的报名资格问题另行规定。 二十三、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各地要互相支持。对于其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协助确认考生毕业学校和学历的,要予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