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证中断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十五、十八、三十一条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中断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者,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申请重新注册。 据了解,具体办理注册手续时,需提供原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并交还原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拟聘用因故中断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及聘用证明,市医院的考核合格证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健康体检证明,然后到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办理重新注册手续。
中断如果超过两年,没有修习学分,需要按照重新注册办理,在卫生部门指定医院实习培训3-6个月,考试通过后方可执业。如果没有超过两年的,及时找到医院办理注册。
医师中途辞职一年,考核少一年,你需要继续参加考核。 执业医师(Practicing physician)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