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被要求做药店法人
药店法人不一定必须是执业药师,但是国家有规定,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驻店。
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并要在营业时间内配备1名以上经注册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有中药饮片需配备经注册的中药师。而从事药品保管、验收、养护、营业等人员应取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从业人员的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也就是说,法人不一定就一定必须是执业药师,可以聘请相关的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关的职务即可。
药店法人不一定必须是执业药师,但是国家有规定,药店必须配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执业药师驻店。另外,如果药店只售卖西药,则只需执业西药师驻店即可。如果药店要售中药和西药,则必须配备一名或以上执业中药师。
执业药师证挂在药店里做负责人。执业药师挂证到药店一般认作为药店质量负责人使用,按新版GSP的规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一旦药店出了什么药品质量问题,首先会找到你。你能够负得起这个责任就挂吧。挂证有风险。